106学年度起新增学期制校外实习选修课程,请于实习前二个月提出申请

  • 2017-10-13

本系自106学年度起除原订之暑期必修课程外,新增开设学期制校外实习选修课程,各型态课程之实习期间均需依照本校学生校外实习开设要点之规定:

1.暑期实习:必修课程,且须在同一机构連续实习8 周,实习总时数并不得低于320小时。
2.学期实习:选修课程,分为两类,第一类为9学分选修课程,开设于四年级下学期,实习期间至少为期4.5 个月,每周实习时数比照实习公司全职员工工作时数。修讀实习课程期间,除本系订定之定期返校之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外,学生应全职于实习机构实习。第二类为2学分选修课程,开设于四年级上、下学期,实习期间总时数不得低于320小时。

学生修习学期制之校外实习课程应填具学期制_自觅校外实习机构申请相关表单实习前二个月送至系办,并出具家长同意书,送本系审核通过后由系上以人工加选方式选课。
学期制校外实习课程申请日期:上学期:每年7/10前截止申请;下学期:每年每年12/10前截止申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