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13学年度第1学期预备研究生申请及相关事宜

  • 2024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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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本校学生修读学、硕士一贯学位办法办理。

二、大学部学生入学后,四年制及二年制学生得分别于三年级下学期5月1日至5月31日四年级上学期11月1日至11月30日向各系所提出硕士班预备研究生资格申请,各系所应于学生申请该学期之七7月31日或1月31日前完成审查。


三、113-1学期预备研究生申请期限自113年5月1日上午9:00起至113年5月31日下午5:00止,预备研究生自111-1学期起采网络申请(路径:https://ws3.nkust.edu.tw/BaMaApply)为避免网络壅塞影响资料上传,请提早申请,操作手册如附件1。


四、学生预研生申请时间结束后,学生端仅开放补件功能(详附件1操作手册),各系(所、科、学位学程)如须学生补件,可透过系统补件功能通知学生,并依指定限期完成补件。


五、预研生申请限一系所硕士班,违者取消录取资格。录取之学生,兼具学士学位候选人及预研生资格。预研生得依规定选修硕士班课程。日间部学生修课免缴学分费,进修部学生仍需缴学分费,但仅以大学部学分费计算。


六、取得预研生资格后,学生必须于本校学则规定之修业期限届满 (含)前取得学士学位,并参加本校硕士班甄试或硕士班考试,经录取后始正式取得硕士班研究生资格。


七、预研生取得硕士班研究生资格后,于本校大学期间所选修之硕士班课程,其成绩达七十分以上者可申请抵免,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硕士班研究生应修学分数(不含论文学分),但硕士班课程若巳计入大学部毕业学分数内,不得再申请抵免硕士班学分数。


八、本校113学年度第1学期各校区各系所预备研究生录取名额、申请资格、标准及程序如附件2。